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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app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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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 古城百年物华新******

  图①:夜幕下的云溪桥。柴俊林摄

  图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浚县泥咕咕。申小飞摄

  图③:古城岁月。王少斌绘

  图④:浚县民间艺人宋学海正在为泥咕咕上色。记者 王 者摄

  浚县古城今貌。扈文波摄

  两架青山一溪水,十里城池半入山。

  豫北平原,一望无际;滔滔河水,奔腾向前。千年水涨水落,似是此起彼伏的漕运号子。

  《太平寰宇记》载:“卫河、淇水合流亦曰黎水,亦曰浚水。”这里是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也是汉代的黎阳县、唐代的黎州总管府、宋代的浚州、明代的浚县……

  岁月轮转,走过650余年,浚县城池虽几经变换,但那饱经沧桑的厚重却似不曾被风蚀半分,是中原地区迄今保存最好的古城之一。

  过去的人们在这里生息,拿泥土夯建城墙、从泥土里种出粮食、用泥土捕捉艺术。“土”,一个平实的字眼,却绵延出一方天地,以及质朴又厚重的文化。

  登高眺远

  一面土城墙,讲述岁月变迁

  年逾花甲的张富民,是土生土长的浚县人。趁晨光熹微,他赶早起床,不消几分钟,便步行至古城开始晨练。

  “除去在外当兵4年,俺这辈子就没离开浚县!”张富民说着话,还咬了一口刚出炉的子馍,酥脆掉渣。张富民前些年从县志办退休,如今一有空就来老城逛逛。

  “1994年,浚县入选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河南省唯一的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张富民颇为自豪。

  “走!我来带你转转。”张富民很热情,“你看,那就是古城的土城墙。”

  城墙墙体是土坯,外壁加以石块,在岁月侵蚀下,略显斑驳。城墙上有很多弹孔,那是战争年代的痕迹。过去城墙夯土内芯流失,经后人多次修补,土城墙历经风霜,仍静静矗立于此,守护并见证着时光变迁。

  穿过云溪桥,便步入古城西门。城门上镌有“西瞻行翠”四个大字,张富民微微一笑,并不解释:“登楼便知。”缓步登上西侧城墙,放眼望去,远处太行山群峰挺拔,轮廓清晰,如此景象和意境,可不就是“西瞻行翠”!再转头俯瞰城内,屋舍俨然,可见袅袅炊烟升起。

  循梯而下,张富民带着记者漫步老街,百年古城,古意盎然。“浚县古城坚持了修旧如旧的原则,‘土’的原貌保护了下来,古城修复了,我们就有了发展的底气。”张富民说。

  2012年,浚县启动古城保护修复项目,昔日的烟火气又回来了。独具风格的文化书店,为游客打造了一隅静谧的阅读空间;浚县坠子戏、杂技表演在古城轮番上演……人们来到这里,尽情感受古城里的人间烟火。综合收入突破8亿元、接待游客累计超680万人次,在文旅融合的浪潮中,浚县古城蹚出了一条发展的新路子。

  走着走着,一座豫北建筑风格的四合院吸引了记者的注意。院内仰瓦覆顶,蓝砖砌墙。“这是翰林府,相传是端木子贡七十八代孙端木涣若的府邸。”张富民说。府院内的亭台楼榭别具风格,设一处私塾,威严庄重,过去教书先生于此讲学开课。“我上中学的时候,老师还带我来这里参观呢。”张富民说。时间与记忆在此叠合,沿街两侧门市传出的各色叫卖声,似乎也穿过了半个世纪。

  街旁,老城居民拿出一条板凳,晒着太阳喝着茶。偶见有游客落座,便攀谈几句,聊聊家常,讲起浚县的古与今。

  襟山枕河

  一方水与土,孕育中原粮仓

  有言道:“黎阳收,顾九州。”

  浚县的“土”,更在于丰收之土地。

  县域地势平坦开阔,又有运河流经,良田众多,自古便以粮食闻名于中原。丰收的沃土,孕育了浚县天下粮仓的盛名;宽阔的运河,丰富了中原百姓的味蕾。

  古城老街上,文庙、县衙一字排开。县衙后面有4座圆形建筑,是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土圆粮仓。土圆粮仓的仓身为砖结构,圆柱形,仓顶攒尖灰瓦顶,下部东北面开仓门,上部设通风窗。仓内顶部为4层木梁架结构,梁架用木条和泥搭建,数百根木头交织搭建,交错纵横,井然有序。

  “土圆粮仓,其实是一个半自动化的出粮设备,凝聚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张富民对粮仓的结构了然于胸,“粮仓在修建之前,会先用大火烘烤地面,防止返潮。之后地面铺撒白灰,最后铺设地砖。粮仓的墙壁与墙壁之间,填置沙土,吸收潮气,隔绝外温。粮仓的最下方设有一个小漏斗作为出粮口,粮栓一拉,粮食就源源不断流出。”

  “说起浚县粮仓,那可有着久远的历史。隋代曾在这里建起黎阳仓,人们利用大运河漕运输送粮储。几百年间,黎阳仓规模庞大,一直是中原地区的重要粮仓。”张富民说,“2011年,专家团队对黎阳仓遗址考古发掘。依托考古发掘成果,我们还在黎阳仓旧址造了一个黎阳仓遗址公园。”

  2011年12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浚县文物旅游局合力对黎阳仓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超2800平方米,出土大量隋、唐、宋器物。“依托考古发掘成果,浚县打造了黎阳仓遗址公园,透明玻璃雨棚覆盖,景观布道环绕,考古发掘现场尽收眼底,千年粮仓再展旧容。”浚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文物工作的张银波介绍。

  如今的浚县粮仓,早已搬离旧址、走出古城。一座座现代化的粮仓在浚县的土地上拔地而起,取代了过去的木质粮仓。粮仓内恒温恒湿、智能安防系统实时监测粮情、粮食出入库全部实现自动化……这片土地孕育出的粮食,以现代化的方式更好地滋养着老百姓的生息。

  而古城老街内的粮仓,也旧貌换新颜。前些年,张富民还参与了4座粮仓的修复工作。如今这4座小型粮仓已经打造成了微型博物馆,用以展现浚县的风土人情,里面播放着大运河微电影,“土气”的粮仓日渐时尚起来。

  云溪燕语卫水舟,橹桨声声入梦来。运河充沛的水流,滋养着浚县肥沃的土地。千里沃野上的颗颗麦粒,沿着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流向四方百姓的餐桌。

  传古承今

  一件土泥塑,“唱”尽古朴民风

  浚县的泥土会唱歌。

  已是暮色四合,张富民带着记者行走古城,只为寻一曲泥咕咕的歌唱。

  浮光跃金,静影沉璧,落日余晖划过云溪桥,浚县古城已是华灯初上。烟火腾起,古城夜市喧闹,非遗的魅力与古城的厚重在夜晚碰撞、交织。

  夜市上,王红瑞从泥堆里捧出土,放在手掌揉成团,再捏成小鸟形状,拿起木棒戳好进气孔、出气孔,最后用细棒精心雕刻,晾干之后,一只泥哨子的塑坯就制作完成。

  “这泥塑现在看着‘土’,穿上‘花袄’可就成了宝贝。”王红瑞说,涂上清漆的泥哨子,经过24小时烧制定型,便制作完成了。张富民把泥哨子放在口中吹响,声音悠扬动听。

  浚县的“土”,还体现在土泥塑——泥咕咕。从汉代开始,泥咕咕便在浚县盛行。浚县泥咕咕是国家级非遗项目。

  浚县杨玘屯村村民王红瑞捏了30多年泥咕咕,他在自家大院搭建窑炉进行烧制,妻子闲暇时间也会帮他制作。“我爷爷就捏泥咕咕,爸爸也捏,天天‘灰头土脸’,全村几乎家家都会捏泥咕咕。”从小就跟泥土打交道,王红瑞身上透着一股质朴。

  “古城人气越来越旺,我们在集市上现场做泥咕咕,让人家看看浚县非遗的风采。”王红瑞拿起一个生肖题材的泥咕咕向记者展示。

  话音未落,民间社火的展演队伍已经走来。马国利踩着高跷,不时向路边的游客挥手致意。社火展演的队伍沿着道路前进,舞狮队伍生龙活虎,抬歌队伍高峭奇险,高跷队伍和着鼓声一步一探,观者如云,热闹非凡。

  民间社火是浚县传统的群众性娱乐活动。本是祈求风调雨顺、人寿年丰的民俗活动,在不断演变中,浚县百姓将音乐、舞蹈融入社火表演,日渐成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目前,全县近半数的村都有社火晚会。

  “为了在夜游时向游客展示民间社火的风采,最近我们都在加紧排练。”作为民间社火的表演者,43岁的马国利已经表演了30多年,“排练时要一连在高跷上站6个小时,但因为有意思,也不觉得辛苦。”

  “初八、十五进古城,初九、十六山上去。”每年正月,社火演出都是浚县最重要的民俗文化活动。路上行进的是社火演出队伍,路边摊位则摆满各式泥咕咕,其中,当年的生肖泥咕咕最为紧俏。

  春节临近,马国利叫上高跷队的队友排练起了新动作;王红瑞满头大汗,忙着赶制泥咕咕;而张富民与老伴正准备一起去黎阳仓遗址公园,晒晒冬日暖阳……

  记者 王 者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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